《南阳日报》拒绝赔偿 上网追逃

发布时间:2017-11-07 09:47:41


    本报记者 王淼 通讯员 李智 王崇

    对于一个包工头来说,4万多元称不上巨款,但包工头高某却因为4万多元的赔偿款,长期逃避执行。最终,在高某被列为网上逃犯又被缉拿归案后,不得不如数兑现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高某是农村的包工头,带了一支建筑队,卓某长期跟着高某干活。在施工过程中,卓某不慎摔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经过法院审理,判决高某赔偿卓某42085.6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高某隐匿不见,把“躲猫猫”当作对抗执行的绝招法宝。

    在镇平县法院执行干警的释明引导下,卓某以拒执罪对高某提起刑事自诉。镇平县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对高某作出逮捕决定,并交付公安机关执行。镇平警方将高某列为网上逃犯进行通缉。10月24日,躲藏在邓州市的高某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高某被押解回镇平后,主动提出履行全部赔偿义务。10月25日,高某的家人将执行款42085.6元送到法院,并当场兑付给申请人卓某。

文章出处:11月7日《南阳日报》第A6版:法治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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