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实现刑罚变更执行的公平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2017年11月8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座谈会。南阳中院刑一庭、刑二庭、少审庭、法技处、研究室有关同志,审监庭全体同志及部分县市区法院审监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卧龙区、邓州市、镇平县、内乡县、方城县、桐柏县法院就本院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开展情况作工作汇报。随后,与会人员对当前全市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中的法律适用标准进行了统一。
针对全市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南阳中院审监庭庭长李淑君指出:一要继续规范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审判管理,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纳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避免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体外循环,更有利于上级法院真实地了解和掌握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办理情况。二要严格落实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程序,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公平与正义。三要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办理期限严格控制在上级要求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