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6名农民工喜领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7-11-08 17:36:18


    “谢谢法官,这么快就让他们(被执行人)把钱拿来了……”11月7日中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杨某等5名农民工拿到了包工头拖欠的劳动报酬,个个喜笑颜开,在外地没回来的申请人邱某也让同伴帮他代领了执行款。

    2014年夏天,杨某跟着包工头项某二人在一个建筑工地从事木工工作,一年后工程完工,经结算,项某欠杨某工钱36143元,并出具欠条一份。和杨某同样情况的还有邱某等5人,均收到了项某出具的金额不等的欠条一份,项某共欠6人工钱24.5万余元。因为迟迟要不到工钱,杨某等6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项某全额支付杨某等6人的工资款。

    判决生效后,项某未履行,杨某等6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1月1日,执行干警通知项某到法院后,项某告诉执行干警,因工程完工后,承包方没钱支付工钱,给了一套房子抵债,所以才欠了杨某等人的工钱没给,可以把房子给他们,卖了可以抵工钱。杨某等人不同意,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执行干警遂对项某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15日,送进了拘留所。

    被拘留后,项某及其家人慌了,请求干警从中协调,拿了15万现金送到法院,剩余款项余9.5万年底结清。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11月7日中午1点,执行干警在办公室一直等到杨某等人到来,向他们交付了15万现金,杨某等人高兴的连声感谢执行干警。

责任编辑: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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