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石明团周勤)为了一笔农民工工资的执行款,南阳市宛城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南阳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智慧和该院纪检组长史新珍、执行局副局长蒋同昌的带领下驱车前往内蒙兴安盟,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成功扣划执行款320万元。11月9日下午,执行干警们才风尘仆仆地赶回南阳,疲惫的脸上满含笑意:又为农民工要回了一笔血汗钱。
2011年,申请人汪某带领一队工人承接林州市一家建筑公司业务,工程完工后,该建筑公司共欠汪某劳务款260余万元,一直未予结算,汪某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将该公司发布到失信平台的同时,也通过查控平台查找该公司财产线索,发现该公司在内蒙兴安盟一家银行开办账户且资金充足,遂依法予以冻结。因被执行人存款远在内蒙,为尽快挽回申请人损失,执行干警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南阳市中院执行局非常重视,指派李智慧带队一同前往内蒙办理该案。
办案人员驱车2000余公里赶至内蒙兴安盟,并在当地同行的陪同下直奔银行。经过一番交涉,银行将案件执行款及利息320万元从申请人账户上扣转至宛城区法院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