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账户冻结出入境受限被执行人忙开来轿车抵债

发布时间:2017-11-16 09:41:34


    本报讯(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管银森张晓宁)10月24日,被执行人朱某迫于执行“黑名单”的压力,将5万元现金及购买的一辆越野轿车交到唐河县法院执行局,而他与南阳某包装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也得以圆满执结。

    朱某经营一家香菇专业合作社,在申请人南阳某包装公司处采购包装箱,共拖欠包装公司货款54.9万元,经唐河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朱某及香菇专业合作社支付原告南阳某包装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60万元。

    调解书生效后,朱某支付给包装公司30万元后便不再主动履行剩余货款,以国外生意繁忙为借口百般推托。执行人员了解到,朱某是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常年与国外公司有着生意往来,经常出境谈业务。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人员在加大查找力度的同时,依法向公安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被执行人朱某的出入境进行限制,并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冻结其银行账户。由于银行账户被冻结,且出入境受限,迫于压力,10月24日上午,被执行人朱某主动联系执行局,在执行人员的积极协调之下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场交付5万元现金并将新买的一辆越野轿车抵偿给申请人,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文章出处:11月16日《河南法制报》第19版:法治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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