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纠纷 便民利民

《南阳日报》 镇平法院诉前 调解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7-11-21 10:17:19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记者王淼 通讯员李娜 王崇)“你好,诉前调解不用交诉讼费,由我院的资深法官对你们进行调解,要是双方分歧较大的话,你们还可以起诉。”镇平县法院立案庭李法官说。“不用交诉讼费,还有法官进行调解,还有这好事,我同意诉前调解。”当事人肖某表示。这是镇平县法院方便当事人,有效提高结案率的又一有力举措。

    据介绍,镇平县法院本着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原则,立案法官通过审查,认为有可能通过诉前调解化解双方纠纷的,先不让当事人交纳诉讼费,而是主动向对方当事人打电话询问清楚案情后进行诉前调解,或把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主持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当事人肖某以感情不和为由向镇平县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张某离婚。法官从父母对孩子的感情入手,经过耐心调解,最终肖某和张某握手言和。这起离婚纠纷案件通过立案庭法官耐心细致的诉前调解工作,不仅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3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7年11月21日《南阳日报》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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