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理论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7-11-21 17:15:50



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理论研讨会会场


南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涛对全市法院当前的刑事审判工作提出要求


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局副局长韩超应邀出席会议


南阳中院刑二庭庭长刘雪琴主持会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2017年11月21日上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野县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理论研讨会。南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南阳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处级审判员钱万强,南阳中院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庭长,全市各基层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少年审判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少审庭庭长以及部分优秀调研文章作者参加了会议。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局副局长韩超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南阳中院刑二庭庭长刘雪琴主持。

    会上,新野县法院、卧龙区法院、南阳中院等九位同志宣读了调研文章。市检察院公诉局副局长韩超、南阳中院研究室副主任杨永安先后对调研文章进行点评。南阳中院刑一庭庭长张庆江对今年以来刑事二审案件发还、改判情况进行了通报,南阳中院少审庭庭长邓勇就少审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安排。

    关于全市法院当前的刑事审判工作,南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涛在会上提出以下要求:一要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庭审质量。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都应当召开庭前会议。明年刑事案件辩护人要全覆盖。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的,法院认为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证人是应当出庭作证的。二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在审判中一定要深刻理解证据裁判原则,做到一切靠证据说话,无证据不得认定案件事实,存疑的证据不能采信,非法的证据应予排除,坚持以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认真审查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三要进一步贯彻落实量刑指导意见,确保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实施。四要高度重视非法集资案件审判工作,全力以赴抓好未结案件审判工作。五要深入推进各项专项斗争,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撸起袖子加油干,要进一步提高素质,不断增强刑事法官的司法能力,努力实现年底结案率目标。

责任编辑: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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