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常亮 管银森)11月15日上午,唐河县法院在执行一起返还房屋案件时,遭到被执行人家属恶性阻拦,干警妥善处置,成功平息了事端,涉案房屋交还到申请人手中。 1953年,申请人张某家分得宅基地一处。1980年,张某与其堂哥签订协议,约定该房屋由张某堂哥住用,不能无故出卖。后来,张某常年在外工作。1985年秋,张某的堂哥未经张某同意,将房屋卖给了曲某。2010年夏,该房屋倒塌,曲某将房屋翻建。张某得知后与曲某发生纠纷。法院经审理,判决翻建后的房屋归张某所有,并酌定张某向曲某支付1万元翻建费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曲某一家态度恶劣,拒不腾房退屋。11月15日上午,执行干警来到涉案房屋处,依法强制执行。曲某等人情绪激动,唐河县法院副院长李新宛带领执行警务局20多名干警赶赴现场处置。经过做工作,11时40分,曲某家属认识到阻拦执行的违法行径及严重后果,主动离开现场。涉案房屋也得以归还到张某手中,案件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