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方城县法院进一步确立公正司法观念,强化工作责任心、加强职业道德修养,通过实行四个监督,确保将每个刑事案件都办成铁案,已收到明显效果。
加强党的监督。定期向县委政法委、院党组汇报专项斗争及重大疑难案件进度情况,保证案件审理在党的监督领导下进行。
加强法律监督。建立“两抢一盗”案件公示栏,设立专项斗争举报箱和监督电话,接受诉讼参与人、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审判委员会和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不定期突查庭审情况,检查案件卷宗。实行程序实体全面监督。既包括审判管辖、回避制度、送达、庭审程序、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保障、程序决定的合法性和司法礼仪等程序性事项,也包括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定罪量刑以及裁定的正确性等实体性内容。
通过实施上述全方位监督机制,截止11月中旬,方城法院所审理的刑事案件,无一起超审限、无一抗诉申诉,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