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镇平县人民法院 维护农民工权益
发布时间:2017-11-28 10:56:37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丁国志 王崇)日前,镇平县人民法院安字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拖欠12名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4年6月,杨某等12名农民工在侯某承建的工地做工。工程完工后,侯某拖欠杨某等12名农民工劳动报酬3万余元未支付。
镇平县人民法院安字营法庭受理该案后,耐心细致地做好农民工的情绪安抚工作,为他们联系了法律援助,并通过各种方法联系侯某,让其明晓利害。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侯某在约定时间支付杨某等12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
文章出处:11月28日《南都晨报》第C6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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