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聪 通讯员 白丞博 李金伟 范小婵
“俺本是出于好意,收集遗留雷管,谁知好心办了坏事。都怪俺不懂法,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这是被告人赵某重复最多的一句话。11月28日,西峡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到该县桑坪镇,对一起非法储存爆炸物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当天,该案采用“3+4”大合议庭模式审理,吸引很多群众前来旁听。
2015年1月至7月,赵某在西峡县桑坪镇珠宝沟村某施工队从事修路、探矿工作。在此期间,赵某经常看到有不少雷管和导爆管被遗留在山头无人管理。为防止丢失发生意外,赵某便将这些爆炸物收集起来,打算日后石矿工程获得合法采矿许可证后用于施工。由于听说村民王某一家人常年在外打工,家里无人居住,赵某便将这些爆炸物放在了王某家的炕炉里。
2016年8月9日,王某从外地回到家中,发现自家炕炉里存放了大量雷管,遂立即报警。经查,这些雷管共计1325枚,其中,电雷管18枚,导爆管1307枚。同年12月27日,赵某被西峡县公安机关逮捕。西峡县人民检察院经调查取证,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对赵某提起公诉,并认为爆炸物数量已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遂作出了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庭审现场,赵某的辩护人认为,虽然爆炸物在数量上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但是经合法程序申请并由民爆公司提供的,民爆公司未妥善管理爆炸物是造成本案的重要原因;爆炸物的存放地点位于山区零星户,不属于人口集中居住区;存放过程中,爆炸物并未被使用,也未流失,更未造成严重后果;赵某认罪态度良好,其行为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故应考虑对其从轻处罚。
合议庭综合考虑各方建议后当庭宣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5年,并对涉案的1325枚雷管予以没收。
宣判后,因无知获罪的赵某当庭痛哭。在场群众纷纷表示惋惜:“人是个老实人,就是不懂法,硬生生被判了5年,真可惜。”
本案审判长张让江表示,此次之所以到桑坪镇开庭,是因为此地矿山较多。近两年,法院遇到很多类似案件,被告人皆因不懂法才走上了犯罪道路。希望此次巡回法庭能对当地老百姓起到警示作用,引导群众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