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法院院长张山落实“河长制”责任实地开展调研

  发布时间:2017-12-01 11:16:27



    党的十九大上,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写入了党章,中央再次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根据南召县委决议,南召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山担任崔庄乡构林沟水库水域的“河长”,负责组织领导该水域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以解决多龙治水、互不协调的老大难问题,彻底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为人民群众建设绿水青山蓝天。

    接到任务后,张院长即搜集相关资料进行学习。11月30日中午,张院长带领崔庄乡河长制工作主要成员,在崔庄乡党委书记王维元同志引领下,一起到构林沟水库和上游古路河水域开展巡河调研。

    张山院长在调研中,针对水域水文指标、生态圈环境、水资源利用方式等方面,提出一些问题,并与水库管理员进行了实地调查。张院长要求,对水域管理要严格依照上级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要建立各级河长的巡河台账,要提防“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巡河中必须认真细致,预防各种隐患,乡级河长更要严格巡查范围,认真履职,切实做好河流湖泊巡查工作,认认真真的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责任编辑: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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