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方城县人民法院为农民工讨薪

发布时间:2017-12-04 10:11:01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顾东升 程远景)日前,家住南召县云阳镇的农民工张某赶到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从执行干警李永增手中接过追要了3年多的工资4万元后,激动得连声道谢。

    2014年7月,张某到方城县四里店乡南河社区建设项目部务工,从事房屋内外墙粉刷工作,工程承建方仅向张某支付了部分工钱,剩余4万元工资一直拖欠未给。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工程承建方应向张某清偿所欠工资,作为发包方的房地产公司应对该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李永增多次通知,两名被执行人均拒不履行义务。近日,执行干警将发包工程的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拘传至法院,经过反复释法明理,该负责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张某追要3年多的工资终于得到了清偿。

文章出处:12月4日《南都晨报》第C5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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