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白丞博 文鹏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布了一段“教科书式的耍赖”视频,实名声讨肇事司机拒不支付赔偿款的经历,引发广大网友讨论。我市两级法院的法官们也曾遇到如此让人糟心的“老赖”,不过最终“老赖”都被一一惩处。法官提醒:作为申请执行人,应当积极配合查找“老赖”的行踪以及相关财产等线索,及时向法院反馈信息。同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悬赏公告,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向“老赖”宣战。
◆借用他人身份存款 隐匿自己财产
2010年3月,李某向邓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6万元,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30日至2011年3月30日,月息为7.5‰。该案执行过程中,经查实,该笔借款的实际用款人为担保人张某。执行法官多次赶往张某家中,均未找到其本人。
今年10月8日,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凌晨出击,将正准备出门的张某堵在家中,并依法对张某家进行搜查。搜查中,执行干警发现一张写有李某名字的定期存单,金额为1.5万元。执行干警随即询问张某该存单情况,刚开始张某拒不承认该存单的归属情况,在被拘传到法院后,经过执行法官的说服教育,最终张某承认了这笔钱是他本人存款。
张某被拘传后,其妻子将3万元现金送到法院,并在执行干警的陪同下将1.5万元存款取出,同时保证剩余欠款于当月月底前全部还清。鉴于被执行人态度端正、认识到错误并积极履行大部分还款义务,法院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后,未对其实施拘留。
原来,张某此前借用他人名义贷款成功,在得知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后,他怕法院冻结其名下存款,就再次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存款,存款到期后也未敢取出。
法官提示:目前,我市两级法院已经采用“总对总”查控系统,通过系统可以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对此,被执行人也是心知肚明,为了隐匿财产,被执行人往往借用他人名义存款、买车、买房。对此,需要法官获得可靠线索后,对被执行人以前的存款记录、取款去向、目前收入来源、消费情况进行查询,如果确实存在上述情形,法院可以在掌握扎实证据后对上述财产进行执行,也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甚至按照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判决生效后仍在按月获得高收入报酬的“老赖”,法院可以采取要求“老赖”所在单位履行协助义务、每月划扣其收入的办法进行执行。
◆承包鱼塘养鱼 拒不支付租金
11月24日,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赶到回车镇,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任某自2002年起开始承包张某的鱼塘,养殖鱼和甲鱼,双方商定承包时间为15年,每年租金1000元,但2014年之后,任某便不再支付租金。2016年8月,张某向任某送达终止合同通知,任某收到通知后,既不清理塘内的鱼,也不退还鱼塘。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冻结了任某在银行的存款2000元,并着手准备腾空鱼塘。执行干警多次找到任某进行交涉,任某起初不愿意配合执行工作,但是在执行干警的明理释法、批评教育下,任某认识到自己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在限定期限内将鱼塘腾空退还张某,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法官提示:在执行房产、土地、矿山等不动产标的的案件中,经常存在被执行人不配合腾空不动产、消极应付导致无法交付的情况。对此,法院在督促和批评教育均无效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腾空的措施,即先为不动产上需要腾空的物品租赁存放场地,然后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对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并搬运至租赁场地进行存放,待不动产清空后交付申请执行人。至于场地租赁费、搬运费等因执行产生的费用均由被执行人负担。
对于本案而言,如果鱼塘承包人拒不履行,为了降低损失,法院工作人员可以将鱼打捞后变卖,就变卖价款进行执行。
◆不支付劳动报酬 现金藏进垃圾袋
江某与李某等10余人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江某需支付李某2200元。在法院审理和执行环节,江某一直不见人影,相关文书均通过公告方式送达。今年5月,江某被梅溪派出所执行逮捕,但其仍故意隐瞒实际家庭住址,虚报财产情况。
今年6月,执行干警在新野县城查找到江某的具体住所,当场从一挎包内搜查到4300多元现金。在其住所二楼角落里,执行干警还发现一个装有4万元现金的黑色塑料袋。另查明,江某在2012年9月至2017年5月期间,长期在汕头市打工,有固定的经济来源。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江某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法官提示:本案中,江某为逃避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隐瞒其住所,并在住所藏有大量现金。对于此类被执行人,找到其住所、发现其行踪才是第一要务。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行踪线索,对于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采取拘留措施,在拘留的同时可以搜查其住所,查找相关财产。
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通过公诉程序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如果申请执行人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立案、不提起公诉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