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孙科 通讯员 白丞博 鲁维佳
“今天,我没爸爸了。”12月1日11点12分,河北唐山“教科书式老赖”车祸受害者儿子赵勇发了一篇微博称,“九点三十七分,我爸,抢救无效离开了。”
此前,赵勇父亲被撞成重伤,两年多来均为植物人状态,而肇事者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其赔偿85万余元的法律义务。
如今,受害者离世,肇事者能逃避赔偿责任吗?后续的赔偿事宜该如何处理?
【事件回顾】
受害者被撞成重伤
肇事者却不履行赔偿义务
2015年10月6日,赵勇的父亲赵香斌被黄淑芬开车撞成重伤,成为植物人。为给父亲治病,赵勇卖画、发起众筹,且卖了房子,他拼尽全力维持父亲治疗的各项开支,两年之中五次转院、四次开颅手术、近百万元医药费压得他透不过气来。
2017年6月,法院判决这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黄淑芬负主要责任,除去已付款,还需赔偿赵香斌85万余元。虽然拿到了法院判决,赵勇却迟迟没有拿到这笔赔偿款。
在事故发生后的两年中,赵勇只见过黄淑芬两面,黄淑芬一直以“没钱”为由不断推托,甚至不惧坐牢,声称“判我几年这钱就不用掏了”“我是人品有问题,你在这儿说还有啥用”。
11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拘留决定,对黄淑芬拘留15日。11月25日,赵勇第一次收到黄淑芬女儿支付的3万元赔款。
12月1日,赵勇发微博,称其父亲离世。
【追问】
受害者离世
肇事者能逃避赔偿责任吗
受害者离世后,肇事者能逃避赔偿责任吗?
对此,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第一团队法官左嘉龙表示,按照我国民法相关规定,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都是遗产,都要由继承人依法继承。这些合法财产,不仅包括既得财产,还包括一些应得财产,即我们所称的期待利益。
本案中,法院对于赵勇父亲案件已作出生效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这笔执行款便是申请执行人赵勇父亲的期待利益,申请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死亡,依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应给付而尚没有给付的财物,就成为他的遗产,应该适用继承制度。
后续赔偿事宜该如何处理
“教科书式老赖”事件受害老人离世,留给我们的除了扼腕叹息,还应该有冷静的思考。肇事者黄淑芬对此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后续的赔偿事宜该如何处理?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表示,肇事者黄淑芬在事故中承担部分责任,因此老人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均应当由黄淑芬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现在老人死亡,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也应当由黄淑芬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如果因为黄淑芬的行为导致老人受伤进而死亡的后果,老人的家属还可以向黄淑芬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赔偿项目在上次诉讼中尚未解决的赔偿部分,老人的家属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黄淑芬进行赔偿。
至于黄淑芬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规定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老人的家属可以申请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通过公诉程序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老人的家属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立案、不提起公诉的,其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若黄淑芬的行为经人民法院认定,确实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法院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