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这个人也够马大哈的

受雇耕地,却把相邻地上的万余棵苗木给铲了

发布时间:2017-12-19 10:20:26


    干活太随意,粗心惹下祸。淅川村民邹某海在为雇主旋耕土地时,误将相邻的一块苗木地旋耕,工钱没挣着,还得赔偿损失1万余元。12月13日上午,淅川法院九重法庭对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开庭。

    旋错土地,15000棵苗木被毁

    去年3月的一天,邹某江找到从事旋耕作业的邹某海,让其抽空帮忙旋耕自己所承包的一块土地。此前,邹某海经常与邹某江进行旋耕作业合作。当日,邹某江为邹某海指明地块,两人约定完工后付款。两天后,邹某海自行去旋耕该地块,在旋地过程中,他未向邹某江确认,误将相邻土地上的15000棵三年龄女贞苗木一并旋掉。 随后,邹某海、邹某江被苗木主人起诉至淅川法院九重法庭,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6万余元。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原告损失的15000棵三年龄女贞苗木价值10500元。

    谁来担责,两名被告各执一词

    庭审中,两名被告就责任承担问题,产生了争执。邹某海答辩称,邹某江找其旋耕土地,当时说的是让其“从地东边往西旋”,是邹某江指地错误,这才导致其旋错地块,并非自己故意为之,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邹某江答辩称,其交代了让邹某海旋耕油菜地,是邹某海自己将相邻地块一并旋耕,并且之前他已经旋耕过该油菜地,并没有出错。因此邹某江认为自己没有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庭调查得知,两名被告是同村村民,互相认识。邹某海是完全独立、自由的从事土地旋耕生意,并非特定给邹某江一人干活,且第一次旋耕该油菜地时,邹某海已经看到油菜地旁边种有树苗,第二次旋耕时看到油菜地旁边是树茬,认为是空白地,未向被告邹某江确认便一并旋耕。 因调解失败,法庭当庭作出判决:由被告邹某海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苗木主人损失10500元,被告邹某江无责任。

文章出处:12月19日《南阳晚报》第W6版:南阳法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