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拘留7天 “老赖”主动还钱

拖欠11万余元货款不还,方城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7-12-19 10:22:48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顾东升 程远景)日前,洛阳市宸邦实业公司的两名负责人赶到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干警司文增、秦向阳送来一面“秉公执法、人民公仆”的锦旗,表达对该院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2009年至2011年,方城县博望镇潘某、李某二人从事编织袋购销生意,并与洛阳市强胜实业公司第三吨包车间发生业务往来,后经双方结算,潘某、李某二人共赊欠货款114458元。

    2013年5月,洛阳市强胜实业公司第三吨包车间经工商登记注册,变更为洛阳市宸邦实业有限公司,并开始清理债务。2013年9月,该公司将潘某、李某二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二人清偿上述债务。

    今年11月24日凌晨,方城县人民法院将李某家中的车辆扣押,并根据李某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涉嫌拒执犯罪的刑事责任。被关押7天后,李某主动联系家人履行了全部义务,并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

    执行款到位后,执行干警立即联系申请人到法院领取执行标的款。该公司的负责人被法院执行干警公正无私的工作精神深深折服,专门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方城县人民法院。

文章出处:12月19日《南都晨报》 第C6版:警法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