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工地上,巡回法庭开庭审案

发布时间:2017-12-25 16:49:49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12月21日上午,方城县法院巡回法庭来到中铁五局拐河镇许良村高铁制梁场,对一起劳务者受害纠纷案公开审理。高铁制梁场的100多名工人,顶着寒风旁听了案件审理。

    被告喻某以重庆某劳务公司的名义,与被告高铁制梁场签订劳务合同,由喻某雇人为高铁制梁场提供劳务,约定分包工作范围内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均由喻某承担法律责任。2017年1月,周某被喻某雇用。6月9日,周某在浇筑桥梁时,操作机器的工人从机器上拔管子,不慎管子发生断裂,将在一旁工作的周某砸伤,住院治疗花费6000多元。喻某后垫支周某医疗费5799.69元。周某与喻某、高铁制梁场等就赔偿数额没能达成一致,后诉至法院,要求其共同赔偿工伤医疗费、误工费等3100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次事故造成周某受伤事实清楚,喻某等应当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为周某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在法庭主持下,对周某及喻某等进行“背靠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2018年1月30日前,喻某等赔偿周某各项损失22556元。

文章出处:12月25日《南阳晚报》第W10版:南阳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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