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酒驾 害人害己

发布时间:2017-12-26 10:32:24


    本报记者 王淼 通讯员 桑婷

    醉驾、飙车、超载……这些危害道路安全行为,每一起背后都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为警示机动车驾驶人自觉文明安全出行,近日,桐柏县法院在县城政府广场公开集中审理了6起危险驾驶系列案,由该院院长何志出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过程中,广场上的围观群众既感慨又震撼,讨论纷纷。

    1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6名涉嫌危险驾驶被告人对其饮酒后仍驾驶车辆,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事实均没有异议。何志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轻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分别对被告人做出拘役1至5个月,缓刑2至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判决。

    法官在庭审中多次强调: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道路交通便捷,酒驾行为频频发生,一定要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希望通过此次特殊的“打包”式巡回审判让群众更加直观了解到酒驾的危害性,以多个案件集中释法、教育一片。

    案件当庭宣判,给旁听群众带来的反思是极其深刻的,正如6名被告人都忏悔地说出心声:“希望大家不要像我们这样,千万不要醉酒驾驶,如果出了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对不起社会、对不起自己和家人!”

文章出处:12月26日《南阳日报》第A6版:法治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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