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七五”普法人民法院将责无旁贷。在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观念、引导法治行为方面,人民法院的社会责任将更为重大。为适应社会发展形势需要,解决普法宣传中存在的教育组织不力、方式方法单一、普及面不宽、特色不鲜明、成效不明显等突出问题,人民法院就要继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进一步找准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法律延伸服务,不断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笔者认为,应着重做到“四个结合”。
做到普法宣传与审判职能相结合。将案件审理过程作为法院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载体,使审判工作成为普法工作的重头戏。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做好立案窗口环节的普法宣传工作,完善诉讼须知、风险提示、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等相关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不断扩大群众参与司法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进司法民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将司法活动作为普法宣传的生动课堂;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注重判后答疑工作,真正使司法裁判行为起到良好的普法作用;加强执行宣传工作,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
做到普法宣传与阳光司法相结合。坚持审判过程公开,落实网络视频直播庭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裁判结果公开,落实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示,实现看得见的正义、摸得着的公平;坚持执行公开,公开执行流程,实行网络司法拍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在全社会营造倡树诚信的法治氛围;适时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近距离感受司法、了解司法,增强社会公众法治信仰。做到普法宣传与延伸服务相结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促进平安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深入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制课”、走访企业、“一村一法官”爱民实践活动,深度参与精准扶贫工作,举办法治讲座,宣讲法治,普及法律知识,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法治普及化、大众化;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促进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做到普法宣传与互联网平台建设相结合。要适应新媒体时代形势,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快、影响大的特点和优势,把法院微博、微信、微视、内网、外网“三微两网”平台作为新形势下推进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平台,架起法院与广大群众之间互动与交流的桥梁;探索在报社、网站、电视台开办法治栏目,以案说法,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社旗县法院张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