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付栓 通讯员 李 智 王 崇
“警戒一组,拉起警戒带!警戒二组,立即进入院内清理与案件无关人员!”2017年12月28日,镇平县法院组织50余名干警,对某玉雕公司进行强制清场。随着该院执行局局长郭亚海一声令下,干警们迅速到位。
该玉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付某,在某贷款公司借款300万元。借款到期后,贷款公司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该玉雕公司及付某应偿还借款300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其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房产进行查封后评估作价,并发出了搬迁公告,但拒不腾房。
清场开始后,干警们进入院内,发现后院的院门紧锁,几名妇女坐在一张长沙发上,堵住大门,企图以此对抗执行。见状,郭亚海局长对其讲明:“人民法院执行公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合,与案件无关人员应当立即退出执行现场。如果妨碍执行,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然而,几名妇女置若罔闻,以该公司欠自己有债务为由,拒不离开。
一名女法警上前,对堵塞大门的几名妇女进行劝说。此时,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上前推搡执行干警。“妨碍执行,拘留!”干警当即对该男子采取强制措施,并带离现场。该男子的妻子跑上前,对干警进行拉扯,也被宣布依法拘留。看到两人被拘留,堵塞大门的几名妇女情绪有所松动,先后离开了现场。开锁人员迅速打开院门,干警们进入院内开始清场。
该玉雕公司经营近20年,房屋内存放的多为小件的边角废料以及陈旧包装箱盒等小件物品。为确保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干警们不计烦琐,辛劳费时,耐心细致地对物品逐件进行清查登记造册,然后运往指定的存放场所。到下午6时,清场工作基本结束。干警们清点物品后,对清场后的房门、库门加贴封条。
“凡是有阻力有压力的复杂疑难案件,我们一向是慎重对待,精心研究执行方案,充分考虑意外因素,组织最强力量,确保出击必胜,将法院文书确定的权利成为人民群众看得到能实现的权利。”镇平县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党组成员侯庆学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