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马骏 王阳)日前,南召县人民法院执行分队在局长余承品的带领下,奔赴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强制执行一起抚养权纠纷案。
申请人张某与丈夫裴某解除婚姻关系后,双方约定儿子的抚养权归张某所有。但是离婚后,裴某无法承受与儿子异地分离的苦痛,趁探视之机将儿子带至东莞市大岭山镇,并送到当地一所小学就读。裴某白天到工厂打工维持生计,晚上陪伴5岁的儿子,父子俩相依为命,难舍难分。
张某急于见到被裴某强行带走半年之久的儿子,在法院执行局干警出发赶往东莞市大岭山的同时,也从苏州坐飞机飞往东莞。
2017年12月20日17时许,执行小分队在学校门口找到了裴某和其儿子。见面的那一刻,一家三口泪如雨下,情难自禁。年幼的儿子去留无主意,只能无助地望着父母放声大哭。
俗话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孩子的身心健康需要父母的共同呵护和关爱。法律无情人有情,本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执行局干警苦口婆心地对张某和裴某展开说服教育工作,最终促使裴某打开心结,主动将孩子交给张某,依法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张某也作出承诺,允许孩子在寒暑假陪同裴某一起生活,既化解了纠纷,又避免了将来的隐患。
至此,这起异地跨省强制执行案件圆满结束。在即将返程之际,余承品望着人流如织的街口触景生情,赋诗一首:父母离异儿何辜?或别娘亲或别父。案件执结虽展颜,心中犹怜小儿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