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去的钱终于要回来了,法官还不辞辛苦亲自上门送执行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1月11日,申请人刘某接过2万元执行款,握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连声感谢。
2015年2月,张某在刘某处借款2万元,并写下借条一份,借款期限为6个月。到期后,刘某多次上门催收无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还款协议,协议到期后张某却迟迟没有履行,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手续,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刚开始,被执行人张某很配合执行法官,说宽限几天一定筹款履行。到后来,执行法官再联系时,再也无法找到张某的踪迹。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询被执行人张某的银行账户时发现,其某个账户隔三岔五的有存、取款交易记录,但账上存款为零。为了不打草惊蛇,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该账户进行重点监控,不定期进行查询,一经发现有大额资金存入则立即采取措施。
1月11日,执行法官再次对“老赖”张某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时,发现该账户中有现金入账,遂立即填好扣划材料,并驱车前往开户行所在地,成功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万元直接划扣。次日,考虑到申请人刘某急着用钱,执行法官遂开车亲自上门将全部案款送到了其手中,该案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