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五个坚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获好评

  发布时间:2008-12-30 08:19:34


今年以来,邓州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以“从严治院,必先从严治长”为方针,切实做好“五个坚持”,养成了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廉洁勤政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为建设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清廉法院”尽心竭力,获得百姓一致好评。

坚持实行集体领导制。该院高度重视发挥班子的集体智慧与力量,注重调查研究,注重群策群力,遇到重大事项时根据议事规则和程序进行及时沟通交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做到了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努力做到决策科学化、专业化。

坚持实行责任制。该院坚持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内包线外包片”的领导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该院规定,凡队伍出现问题的,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检讨责任;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领导要引咎辞职。该院为进一步加强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党组成员每季度都抽一定时间到分包点现场办公,为法庭和群众多办实事,切实加强了党组的作风建设。

坚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院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制度,严厉查处违法审判和违法执行的人和事,争取把治标与治本、德治与法治、教育与管理、预防与惩处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了完整、规范、严密、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机制,构筑了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有效防范了全体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坚持主动接受监督。院党组成员叫响“对我监督,向我看齐”的口号,凡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先做到,凡禁止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院党组在严格坚持党组学习制度、党组例会制度的基础上,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注意听取干警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地、深入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其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还通过意见箱、监督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函,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等形式,广泛收集对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确保院领导层的廉洁。

坚持党组个人报销公示制度。院党组要求每一位党组成员、干部,认真落实党委要求的收支如实申报制、财产收支透明制,杜绝贪污腐败案件的发生。院财务工作除认真接受纪检监督外,还要认真接受审计等监督;出台了《院领导出差报销补充规定》,对党组成员报销数额、程序作出更严格的规定,并把每人每月报销数额及理由在院公示栏予以公布、讨论。

 

责任编辑:赵晖 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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