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 超:用公平正义守护法治信仰

  发布时间:2018-01-17 10:25:20


   习总书记说过:“法律不能只是纸上的条文,而要写在公民的心中,使法治成为一种信仰。”人们没有法治信仰,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法律只有被一个国家的公民所认同、所信服,才能够取得实效。法律从制度落实为民众的自觉行动,从外在的法律强制转化为民众内在的心理认同,从“他律”走向“自律”,都离不开法治信仰的确立和培育。大型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近期播出了第四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它用生动的改革故事,讲述了司法改革“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改革蹄疾步稳、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是司法改革的受益者,也是司法改革的参与者,要浸润改革的法治精神,重拾民众对法治的信仰。

    如果将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提升司法公信力作为目标,将法院的审理活动作为载体,那么为实现这个目标,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理案件,得出公正的裁判结果来带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提升司法公信力还远远不够。人民法院需要作出的努力还包括司法主体即法官工作作风的改进、司法客观因素即审判环境的整体优化等方面。结合我院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谈对人民法院如何通过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带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

    一、增强裁判自信是塑造法治信仰的基石。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了加强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和信心。随着司法改革的纵深推入,全党、全社会对法治建设的认识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法治建设的呼唤和要求越来越强烈,社会各界都认识到必须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来解决面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而作为基层法院,主要还是坚持正确司法理念,严格依法办案。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一定要信仰法律、敬畏法律、坚守法律,增强裁判自信,提高裁判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才能经受住历史的检验,才能不断地提升司法公信力,从而增强民众的法治信仰。

    历年来,我院各类案件受理数量一直居全市前列,案件质效是我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法院贯彻依法治国的理念,就应当在立案、审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要分类定岗、择优入额,打造五个过硬司法队伍,为审判业务提供人才保障;要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审慎对待每一起案件,把每一件案办成铁案、精品案;继续贯彻立案登记制,做到有诉必立、有诉必理;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促进社会矛盾有序化解;向电信网络诈骗和各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犯罪持续亮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作用,注重化解“官民”矛盾;完善审判执法配套措施,健全社会诚信评估体系,破解“执行难”这一陈年痼疾。同时,还要落实繁简分流审理机制,将审判管理与信息化技术深度融合,向案件要效率,正如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中所称:“公平正义如同空气和水,它不能缺席,也不应迟到。”法院和法官通过公正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向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大众阐释着公平和正义的涵义,可以使社会公众建立起对法律的信心,从而依照法律的指引,规范自己的行为,逐渐带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

    二、坚守公正廉洁是培育法治信仰的关键。中国有句古话:“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好的法律制度能否实现,关键在于执法之人。实现司法公正,不仅要有完善的司法制度和严格的司法行为规范,还要依靠司法人员的司法能力来完成。可以说,法官是司法公正的重要载体。我们经常看到,同样的案件,同样的裁判结果,审理案件法官不同,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判决的认同感就可能截然不同。可见,法官的道德品质、个人素养、乃至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认识。而法官的司法作风更是法官思想作风、职业道德、理想追求的外在反映,直接影响着司法公信。

    发挥好法官的主体作用,让法官的司法行为都能释放出正能量,是带动全社会崇尚法律、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如何规范法官司法行为?问题查摆是导向,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重点查摆干警在工作作风、办案纪律、廉政纪律方面存在的宗旨淡化、作风涣散、充当“掮客”等突出问题;监督是保障,强化“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意识,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坚持督查、检查、通报、追责四管齐下,完善举报、投诉、通报机制,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形成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监督机制;廉洁是底线,叫响“谁砸法院牌子,法院砸谁饭碗”的口号,开展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教育干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要求干警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促进廉洁公正司法,全院上下形成“院兴我荣、院辱我耻”的浓厚氛围。

    三、优化审判环境是树立法治信仰的保障。好的案件审判环境来源于法院工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司法审判工作就其本质来说,具有被动型的特征。优化案件审判环境,加强司法宣传也是法院责无旁贷的职责。优化案件审判环境,要在“亲民便民惠民”上下功夫,要持续推进亲民便民惠民各项措施的落实。对涉及残疾人、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的案件,加大缓、减、免诉讼费用,让老百姓都能打得起官司。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网络问政”,开通“豫法阳光微博”,及时提供新闻信息,继续强化庭审网络直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实行阳光审判,鼓励社会公众走进法院,与法官零距离沟通。大力拓展司法服务,继续开展好“一村四警”和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活动,展开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同时继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通过司法文明教育干警依法履职,引导社会公众建立崇法、尊法、守法意识。

    进一步加大司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打造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的民意条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微博等媒体,宣传法院促进司法公正、司法为民方面的新举措,宣传无私奉献、公正执法的优秀法官,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和普遍关注的典型案件,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充分展现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的新变化、新气象、新成果。要正确引导新闻报道,理性对待和正确接受媒体监督,保持司法权威和司法亲和力之间的必要平衡,防止不适当的舆论压力给司法办案带来负面影响。通过执法办案、司法宣传和普法教育等方式,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使法治信仰内化于心。

    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司法改革继续向纵深推进,它迈出的每一个步伐,正如雕刻师手中的刻刀,将“公平正义”的法治信仰,深深地雕刻进时光的年轮,雕刻在人民群众的心中。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就是由个案正义连缀而成,每一个案件背后的追问都是对法治信仰的追求。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公民的法治信仰就会不断坚定,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要进一步坚定信心、明确方向、砥砺奋进、戮力前行,以生动的司法实践守护社会公众的法治信仰!

责任编辑:赵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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