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为了切实保障在外务工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新野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力争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替农民工兄弟追回血汗钱,使他们过上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
2018年1月23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决定对拖欠18位农民工工资的某企业的设备进行查封拍卖。经查,该企业系一制衣公司,因为经营管理等问题,长达半年拖欠18名农民工工资14万余元。因讨薪未果,工人们无奈将该企业起诉至法院。新野法院审理后认为工人们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判决予以支持。
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该企业负责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而该企业却一直以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缺乏等理由不予履行义务。面对此种情况,为了使农民工兄弟们“流汗不流泪”,新野法院决定依法对该企业的工厂设备进行查封,并在该企业依然不履行义务情况下,对查封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拍卖,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尽快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