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下午,南阳中院召开临时用工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对工勤人员的管理。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振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中院人事处处长梁晓驰主持,各部门负责同志和聘用人员参加会议。
王振国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随着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日益繁重和后勤保障工作职能化、社会化步伐的加快,召开这样一次会议非常必要和及时,目前法院的工作,仅靠法官的力量是不够的,这其中我们的聘用人员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和重要的贡献。他强调,对待聘用人员不但要加强管理、规范用工还要提高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要把他们当做本部门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来平等对待,不但要留住他们的人还要留住他们的心。王振国副院长同时要求,聘用人员也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准确、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学习和作风纪律建设,严格要求自己,干一行爱一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佳绩。
会上,机关服务中心主任苏增伟、法警局局长李炳东、工会副主席宋相国分别宣读了《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时用工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对驾驶员、打字员、网络管理人员和警卫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管理规定。梁晓驰处长还对聘用合同的产生过程及应注意事项和部分内容向与会人员作了说明。
会后,南阳中院机关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逐一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普遍表示,合同的签订,让自己吃了定心丸,工作和生活有了保障,今后,一定会更加努力的工作,来回报院领导的关心和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