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嗨,一怒摔手机 赔了钱还被罚

发布时间:2018-02-02 09:42:42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周 勤 薛超庆)发生争执后,一时气愤将同事的手机摔坏,在赔偿同事8000元损失后,近日宛城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毛某罚金2000元。

    2017年8月份的一天,毛某因提成问题与同事徐某发生口角并相互撕扯,毛某一时气愤之下,将徐某放在沙发上的高档手机摔到地上,致使手机无法使用。后经价格认定中心认定,手机价值6448元。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毛某赔偿徐某经济损失8000元,取得徐某的谅解。

文章出处:2月2日《南阳晚报》第W9版:南阳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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