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第二十一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视频会。在会上,周强院长再次强调了要用2到3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问题。6日上午,镇平县人民法院党组积极落实周强院长的指示,组织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王某从外地刚刚回来,他把我的钱还了,家里还有些现金,我就能把这个事结了。”2月6日早上7时,在执行过程中,家住镇平县晁陂镇王楼村的张某对执行干警李庆周说。
获知王某从外地回来的消息,执行干警王尧为之一振。原来,李某申请执行张某为买卖合同一案,经过法院执行,张某共履行126000元,尚未履行部分为54000元。在案件执行中,张某起诉同村村民王某合伙纠纷一案的判决书发生效力,并于2018年1月11日向法院申请执行,然而王某一直在外地经商,执行工作无法开展。
闻听此消息后,承办人王尧、李庆周立即责令张某带路,前往王某处,并将二人传唤至法院。经过执行人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王某同意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协商还款,并于当于上午将执行款如数交至法院。张某在收到执行款后,连同家中送来的现金,履行了给付李某货款的义务,两个案件在短短的一个上午均予顺利执结。
在6日上午的专项执行行动中,镇平法院执行局共强制传唤8人,拘留2人,执结4案,执结标的额2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