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理念,降低涉法上访案件的发生,加快辖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河南内乡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保证涉法上访人的利益。
1、强化大局意识。要求院机关各庭室,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涉法案件无小案的观念,自觉落实“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切实做到以积极的态度关心民意益,以人性化的关怀去赢得民心,以优良的服务减少民怨,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畅通上访渠道。院机关各庭室要自觉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观念,在处理上访案事件工作中,要切实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对于属自己管辖或者解决的案件,要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做好息访、息诉工作,对于不属自己管辖或解决的案事件,要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与主管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防止一案多访,一案多查现象发生。
3、加强查办力度。对于接访部门的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敷衍了事或者相互扯皮,要坚决处理,防止信访接待工作流于形式。
4、严格区分界定。在信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特别是要对合理上访、无理上访、故意缠访缠诉等行为进行区分界定。对合理上访的,要坚决予以保护和支持;对无理缠访或者有其它不正当目的而上访不息的,采取说服教育,多方联动,安抚回家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