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高效规范办理诉前保全

  发布时间:2018-03-08 16:16:05


    “你们办理的诉前保全案件效率高,服务好,我和当事人都很满意,感谢各位法官”,一起诉前保全案件的代理人田律师3月2日上午在南阳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对保全案件办案法官连声道谢。

    3月1日,南阳中院立案一庭收到白某和毛某及其代理人田律师提交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白某、毛某认为,其与人作为股东投资成立了甲公司,后乙公司收购甲公司的股权,协议约定价值2.3亿元,在乙公司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后,仅支付给白某,毛某等人股东转让款5000万元,剩余股权转让款1.8亿元乙公司没有支付。且白某,毛某认为乙公司可能会对已经过户的股权进行质押登记贷款,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重大损害。情况紧急,白某、毛某向南阳中院申请对乙公司价值1.9亿元的财产进行诉前保全。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诉前保全需要申请人提供与被保全财产等额的财产担保。白某、毛某提供1.9亿元财产担保有一定难度,南阳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为其提供了财产保全担保服务。白某、毛某仅支付21.5余万元保险费就获得了保险公司提供的1.9亿元担保。在保险公司出具担保保函后,诉前保全办案法官当场就给毛某、白某出具了诉前保全裁定,并立即将案件移交执行法官。收取诉前保全申请到出具诉前保全裁定,仅用时10余小时。

    据南阳中院立案一庭庭长贺学海介绍,南阳中院管辖的诉前保全案件标的额大,当事人提供等额财产担保费时费力,南阳中院积极开展诉前保全担保险推广工作,有效降低了当事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的难度,提高了诉前保全案件办理效率,有助于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悉,南阳中院2018年已办理诉前保全案件8件,涉案标的额9.02亿元,案件平均用时1.5个工作日,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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