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老师:
乔某因交通事故身亡,乔某生前为自己投了一份人身伤害保险和一份车辆财产保险,并且人身伤害保险指定受益人为乔某妻子。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赔付了人身伤害保险金10万元、财产保险金5万元。由于乔某生前尚欠个人债务20万元,债权人吴某向乔某家属提出,要求用乔某的人身保险金和财产保险金来偿还债务。请问,乔某的家属是否应将15万元保险金偿还债务?
刘 雷
刘雷网友:
乔某的家属是否应将15万元保险金偿还债务关键在于乔某的人身保险金和财产保险金是否应作为乔某的遗产。法律规定,债务人死亡的,其生前所欠个人债务应在其遗产范围内偿还,并且应以债务人的遗产为限。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乔某生前购买的人身保险金指定了受益人,因此这10万元保险金是属于受益人的财产,而不是乔某的遗产。财产保险金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在本案中,死者乔某生前为车辆投保,车辆受损后,保险公司赔付的财产保险金属于乔某,在其死后则成为遗产。因此,债权人吴某有权就该5万元财产保险金要求乔某的家属偿还乔某生前欠其的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