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买卖QQ号谋私利 泄人信息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8-03-26 08:55:07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王某因非法低价买进、高价卖出公民QQ号码,3月22日被内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非法所得的1万元被没收。

    2017年3月至12月,王某通过网络,以每个QQ号码13元至14元价格,向李某(另案处理)非法买进他人注册使用的QQ号码,然后以每个QQ号码14元至15元价格卖给用于经营茶叶生意的商户,赚取中间差价获利一万元。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盈利为目的,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文章出处:3月26日《南阳晚报》第W6版:南阳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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