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被拘留后 “老赖”立即还钱

发布时间:2018-03-28 08:48:49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日前,南召县法院执行局将“老赖”胡某依法拘留后,他的儿子立即赶来还钱。

    2016年,胡某敲诈村干部武某现金5000元,后被警方抓获。2017年4月,南召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令退赔武某损失5000元。胡某表示服判,然而他服刑回来后一直拒绝缴纳罚金和退赔款。执行干警耐心对其讲解法律知识,告知他如拒不缴纳罚金将面临新的制裁。胡某将干警的话当成耳旁风,既不履行义务,也不报告财产。于是,出狱不久的胡某又被送进了拘留所。胡某被拘留的第二天,其儿子代他缴纳了罚金和退赔款,他被提前解除了司法拘留。

文章出处:3月28日《南阳晚报》第W6版:南阳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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