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佳通讯员王远侯泓颖)通过联系陌生男子将自家使用的智能电表打开,将智能电表人为短接,致使电表读数减少,实施窃电行为。日前,犯罪嫌疑人韩某以涉嫌盗窃罪被宛城区检察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处韩某罚金3000元。2017年6月,韩某在小区门口带着孩子玩,有
一陌生男子询问韩某想不想改电表。韩某经详细询问得知,通过电表改装后,可以使电表走得慢点,从而达到少出电费的目的。于是几经讨价还价,韩某最终同意以1000块的价格进行改装。商定完毕
后,韩某将自己家的地址告诉了陌生男子。当日晚上,陌生男子带领一个年轻人来到韩某家中,经过几分钟的鼓捣,电表被改装成功,韩某向对方支付了费用。
2018年1月底,公安机关侦办一起盗窃案配合市电业局对某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韩某涉嫌窃
电。经南阳供电公司电能计量中心检定,经韩某改装过的电表误差率很大,通过读取智能电表内存数
据,窃电电量为4362千瓦时,合计窃取电费为2442.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