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法院重拳出击从严打击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建筑行为

  发布时间:2009-12-11 11:18:15


129,因没有办理合法用地手续,违法占地30亩用于开办砖厂的张某某,在淅川县国土局对其罚款拒不履行后,经国土局申请,淅川法院审查后,决定对其依法予以拘留。

近日,淅川县委、政府为了城市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决定在淅川县城区和县域重要公路沿线开展“整顿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建筑”活动。接到通知后,淅川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院长丁建民亲自参与部署安排,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法院有关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依法从快从严打击非法买卖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二是集中力量,加大违法建房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对于经法制宣传教育仍顽固不化的“钉子户”、“难缠户”,依法采取严厉的强制执行措施,做到该拆除的坚决全部拆除,该罚款的坚决顶格罚款,该拘留的坚决拘留到位;三是建立打击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淅川法院将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功能,强化工作措施,严厉惩处城市规划、管理、建设中的各咱渎职失职行为。他们还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与淅川电视台结合进行执行过程全程曝光等方式,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办案的透明度,确保打击效果和办案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自128日开展此项活动以来,先后执行案件7起,因拒不交纳罚款拘留1人,涉及金额9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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