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交通肇事不赔偿 被曝光后忙还款

发布时间:2018-04-10 08:53:40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王静)4月8日,在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一名“老赖”被曝光后主动还款。

    张某诉姚某交通肇事一案,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姚某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4万余元(已付26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姚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前往姚某住所执行。经多次走访、劝解无果后,执行干警在姚某居住的村委会、派出所张贴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公告,同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过几天,附近村民和与姚某有交往的人都知道了他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事情,不愿与其继续往来。姚某慑于法律的威严,终于在4月8日一大早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交纳了执行款。

文章出处:4月10日《南都晨报》第C6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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