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了他就像变了一个人,砸小区值班室,拦截出租车打伤乘客; 卧龙区法院把庭审“搬”到了省经管学校操场上,4000多名学生旁听——

《南阳晚报》这么大的“法庭”,你见过吗?

发布时间:2018-04-12 08:56:51



    对于26岁的李某来说,去年9月6日绝对是他不愿回忆的一天,当晚他喝醉后,和朋友先将一小区的值班室给砸了,然后又跑到公路上拦下一辆出租车,打伤了车上的乘客。

    4月10日下午,卧龙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他们将法庭“搬”到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该校4000多名师生坐在操场上,零距离旁听了庭审。最终,李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他喝醉了先砸值班室,后打伤出租车上的乘客

    李某今年26岁,是卧龙区石桥镇人。去年9月6日晚上11时40分许,李某、毛某(另案处理)、马某(另案处理)喝酒后,一同乘出租车来到李某住的西华小区。值班的保安拿遥控器开门时,李某便破口大骂保安,随后进入保安值班室,将室内的茶瓶、对讲机、手电筒摔坏,将小区门口门禁控制器、道闸杆毁坏。经鉴定,被损坏的门禁控制器、道闸杆价值1100元。 9月7日零时许,李某三人行至百里奚路与光武路交叉口东100米处,无故拦截一辆出租车。李某光着上身,趴在出租车的引擎盖上逼停出租车,随即把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孙某扯下车。不问青红皂白,他往孙某的头上打了两拳,朝脸上扇了两耳光。毛某和马某见状,也围着孙某进行殴打。坐在出租车后排的徐某、曲某,赶忙下车劝架。在劝架的过程中,毛某一拳打在徐某的鼻梁骨上,当时鲜血直流。李某三人见有人受伤,便沿着光武路向西逃跑。徐某的伤情事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当庭判刑7个月,法官以此给学生上堂课

    庭审时,李某说:“当天晚上我喝了一斤多白酒‘断片’了。不记得当天晚上十一点多,我把住处西华小区门卫室物品损坏了,我想不起来我当天晚上在哪儿打架了。”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看见自己身上有点淤青,感觉是和别人打架了。后来,他听小区一个保安说他当时喝醉把值班室砸了。 庭审中,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最后陈述阶段,他表示自己非常后悔,希望法庭能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庭经过合议,当庭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个月。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王慧结合该案例及近年来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校园欺凌、网络诈骗、伤害、盗窃等类型案件,以案释法,以法论事,通过对案例的讲解,让学生们了解到今后如何更好地预防犯罪和通过什么渠道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文章出处:4月12日《南阳晚报》第W5版:南阳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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