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蒋同昌 周勤)“杨某,因为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也未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申报财产,你已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4月12 日下午,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冒雨在郑州找到被执行人杨某,并将其带回法院。
杨某等二人在南阳承包工程时,从孙某处借款40万元未还。法院判决后,杨某拒不履行,孙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日上午,执行干警得到线索,杨某近期在郑州居住。为了顺利将杨某带回,执行干警冒雨在杨某居所附近盯梢,将其找到后出具拘留决定书,并带回南阳。杨某的妻子追到法院,当即将20万现金转入申请人账户,并保证剩余执行款3个月内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