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开庭审理辖区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

  发布时间:2018-04-17 16:35:54



    南阳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王某某污染环境责任案”于2018年4月17日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到庭支持起诉。

    该案为新环保法施行后南阳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方城县释之街道北关村二里庄组村民王某某所办的生猪养殖场,长期违法将养殖废水、粪便直接排入村里的自然沟、自然坑,遇强降雨污水粪便直接流入潘河,污染水源和周边生态环境,给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环境公益组织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经开庭审理,王某某自认了环境污染的事实,并已自行进行了整改,由于双方对整改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本案将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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