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付栓)南召县法院执行干警披星戴月,5天辗转河南、湖南、陕西三省,奔波2000多公里,4月20日来到陕西省华阴市老刘的家里,把5万元执行款送到他的手中。老刘十分激动,连声道谢:“谢谢你们给我送来了救命钱!”
2015年5月,南召的冀某聘请老刘到湖南省岳阳市某采石场,驾驶采石场老板董某租赁的挖掘机,对场内鱼塘进行清淤作业。5月24日凌晨2时许,采石场的墙体突然滑坡,将老刘压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飞来的横祸击倒了老刘这个家里唯一的顶梁柱。老刘住院164天,花去20余万元的治疗费用。2016年底,岳阳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并将案件移交南召县法院协助执行。
今年4月16日,执行干警从电话里了解到,老刘卧床养伤,行动不便,后续治疗费尚未着落,妻子又罹患癌症,正在北京化疗,急需用钱。执行干警一边安抚情绪不稳的老刘及其家属,一边全力办理此案。在南召没有查到冀某任何可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当机立断,赶到湖南岳阳市找到了冀某。执行干警对冀某耐心说服,向他讲明利害关系。冀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马上筹措5万元交给执行干警。咋把钱交给老刘呢?短暂商议汇报后,执行干警专程前往陕西华阴市老刘家里,将钱交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