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法院精准打击,让拒执者逃无可逃

  发布时间:2018-05-02 10:56:50


    4月29日中午,五一小长假的第一天,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长途奔袭,往返千里,从三门峡市陕州区成功的将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赵某拘传回镇平法院接受调查。

    卢某与赵某、侯某合同纠纷一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赵某偿还卢某借款18万及利息,侯某承担连带责任。进入执行程序后,侯某履行了部分义务,但赵某长期在三门峡市陕州区、卢氏县居住生活,一直逃避执行。

    执行人员根据可靠线索,确定赵某将于4月29日上午在陕州区某宾馆洽谈业务。经向院领导汇报批准后,由执行一庭庭长李智带队,与执行局干警陈立志、廖乐、赵硕、尚林晓等人组成执行小组,前往三门峡市陕州区对赵某进行拘传。

    执行小组到达陕州区后,连夜研究实施拘传计划,充分考虑了各种意外因素,制订了严密的拘传方案,确保万无一失。4月29日早上7时37分,执行小组成员正在用餐时,接到线索,被执行人赵某已经到达宾馆。

    执行小组成员立即放下餐具,紧急集合,迅速出击,于7时44分到达该宾馆,将正在房间内谈业务的赵某顺利进行拘传。看到如同神兵天降的执行干警,赵某先是愕然不知所措,继之如同泄了气的皮球,顺从的走上了警车。

    被拘传回镇平县法院后,赵某仍拒不执行。经查,赵某在卢氏县某矿业公司务工,有稳定的收入,且其于2017年9月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时,将全部财产转移于妻子所有。因赵某拒不执行且在执行中存在转移财产的严重抗拒执行行为,镇平县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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