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法庭上岂容胡闹 拘留罚款不轻饶

发布时间:2018-05-03 08:54:04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4月26日,曹某因辱骂法官和当事人,干扰审判秩序,被内乡县法院司法拘留15天,罚款1万元。  4月10日,体弱多病的吴老太因赡养纠纷将三个儿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每人每年支付赡养费2000元,如果她今后产生医疗费用,由三个儿子均担。4月26日下午,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坐到一起进行调解。三个儿子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承担赡养费。吴老太三儿子家庭确实困难,在法官耐心沟通下达成调解协议:大儿子和二儿子每年拿出2000元赡养费,三儿子每年拿出1000元赡养费,吴老太今后因病治疗费用,待产生后另行解决。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时,三儿子的媳妇曹某得知丈夫也要支付赡养费,顿时暴跳如雷,不让丈夫签字,还口吐恶言侮辱法官。法官决定,对她拘留15天,罚款1万元。

文章出处:5月3日《南阳晚报》 第W6版:法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