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周末集中执行拘传13人

  发布时间:2018-05-07 10:04:51



集中训诫

    “今天把你们拘传到法院,是因为你们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对于法院来说,你们都是‘老赖’,法院判决是必须履行的,上了法院失信黑名单,对你们今后的出行、消费、贷款,甚至于子女的升学就业都会有影响,希望你们能够认清形势,不要心存妄想……”5月5日早上,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一楼大厅,执行局长石明团对当天早上被拘传到法院的一大群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训诫。

    5月5日清晨6点,宛城区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在执行局长石明团、副局长蒋同昌的带领下,在蒙蒙细雨中,分赴辖区新店、高庙、茶庵、溧河及市区执行。截止早上8点,已带回被执行人11人,并迅速进行询问。

    被执行人田某的丈夫徐某拖欠申请人张某工地吊装费7千余元,田某作为被执行人之一被带回法院,希望通过执行干警与申请人协商,能不能分期支付。

    “为这1万多块钱,真被拘留了不划算,把钱(执行款)交了算了,也不让法官为难……”被执行人张某家养的藏獒咬伤了同村邻居,被判赔偿1万2千多,张某说已经支付过医疗费了,他们(申请人)是讹诈,不愿给。后来被执行人的儿女都来了,凑钱把执行款交齐,案件办结后,被执行人在给关心他的亲戚打电话。

    被执行人王某拖欠申请人朱某工钱1.77万元,5月5日清晨,执行干警将王某从家中找到带回法院,在拒执要被拘留的震慑和执行干警的协调下,王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还款期限,朱某撤回执行申请。

    被执行人杜某在家中被执行干警找到时,正在喂牛,执行干警将其带走时,杜某挣扎不休,被强制带回法院。杜某和宋某的房子被申请人李某租赁,年租金5万元,后该房被乡政府拆除,需退还租金2万余元,杜某说,不是我不给,房子是两家的,我们占的少,钱不能只让我们一家出,执行干警遂让其电话联系另一被执行人来法院解决。

    截至上午10点,涉及被拘传的13人11个案件,1件和解,1件履行,其余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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