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周勤 谢海峰)“谢法官,我把执行款拿来了,能不能把我的银行账户解开呀!”5月7日一大早,被执行人雷某赶到宛城区人民法院,将4994元执行款交给执行干警谢海峰。
去年,雷某酒后坐车时和同乘一辆车的李某发生口角,引起厮打,李某受伤。事发后,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某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雷某赔偿李某损失4000余元。判决生效后,雷某拒不履行,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五一假期值班期间,执行干警在例行网络查控时,发现雷某账户存有高达百万资金,立即予以冻结,并邮寄送达执行裁定。
5月7日,雷某接到执行裁定后,赶忙到法院履行了全部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