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替我姐担保,你们问她要钱”、“哎,邻居借的钱,俺们关系好就帮忙做个保”、“这是同学贷的款,我只在合同上签了个名,为啥让我还?”、“表舅开了口,我不好意思推辞,钱我没用过,我才不替他还呢” ……4名担保人这样辩解着。另外2人都是因自家孩子侵权而承担赔偿义务的父母,陈某某还抹起了眼泪,埋怨孩子不该犯错。
这是5月13日凌晨5时30分,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法院展开的“百日攻坚”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中,这些相似情形的被执行人碰到了一起。
在面对法院执行的时候,担保人由于欠款人跑路或无执行能力而成为被执行人,对担保责任也不清楚、不理解,总是认为自己很冤,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对于这些担保人,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并告诫:“为人担保责任大,替人担保有风险,保证需谨慎。当为亲朋好友、同事同学、熟人邻居提供担保时,要明明白白地知道一旦对方不偿还,自己就要承担责任。”
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此次拘传的陈某某和李某某均是监护人因未成年子女伤人而担责,据了解,两家小孩其中一个因与同学打架致其伤残,另一个邀约几名玩伴游泳导致另外二人溺水身亡,悲剧带给几个家庭无尽的血泪和痛苦。执行干警十分痛心,对陈某某和李某某说道:“父母对孩子的监护责任所在,不仅是生活、学习上多加照顾,更要注意教育、监督和引导,预防孩子的思想和行为出现偏差甚至违法犯罪。” 正值母亲节,身为父母,更是要提醒自己做为监护人需担负起的责任!
桐柏法院此次行动从凌晨到黄昏,历时12个小时,共拘传7人,其中1人全部履行,金额为20000元,1案达成执行和解并部分履行,剩余5人因仍拒不履行被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