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电动车违规 致人摔伤赔偿

发布时间:2018-05-15 10:53:00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周 勤 王清冉)现在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屡屡在街头出现,究其原因,是因为电动车违规后所付出的代价太小或者没有代价。不过这个案例可给电动车主提个醒,一市民为躲违规的电动车而摔伤,最终法院判决该违规电动车主赔偿4万元。

    去年6月,路某驾驶电动车至某交叉路口处时,遇谢某驾驶的电动车沿路自西向东行驶,谢某为躲避路某的电动车,操作不当,摔倒在地,造成谢某和乘坐人刘某受伤和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路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谢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刘某无责。宛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路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未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未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是发生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谢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未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是发生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审理期间,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路某赔偿谢某各项损失4万元,谢某不再以该事故向路某请求任何相关赔偿。

文章出处:5月15日《南阳晚报》第W6版:南阳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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