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利用微信诈骗双双获刑

  发布时间:2018-05-15 16:04:19


    夫妻二人利用微信冒充女性与网友聊天,谎称购买对方产品,骗取打印机、投影仪、电脑等物品。5月14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马某犯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3月至11月,被告人田某利用微信“玲儿”冒充女性与微信网友聊天,谎称购买对方的商品以此骗取财物,当对方追要货款时,田某发送虚假银行转账凭证等欺骗对方,并将被害人微信拉黑。先后骗取张某、谢某、梁某等九人NEC投影仪、三星打印机、戴尔笔记本电脑等财物。经物价鉴定,被骗财物共计价值16116元。其中,田某的妻子被告人马某参与诈骗四起,涉案8804元。

    案发后,被骗物品已追退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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