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30日,淅川县西簧乡柳树村小流水组原组长姚某利用职务之便,以上山采凉粉叶、龙爪菜为由,蒙骗该小组村民在协议书上签字,将400余亩荒山林地,以承包费用2000元,承包期限50年的条件,与承包商黄某签订了《荒山承包合同》。随着国家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按照“谁开发谁受益、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该荒山林地将享受到一定的政策补贴,发现上当受骗的村民们遂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12月16日,淅川县人民法院荆关法庭到该村进行了巡回审理。
笔者用镜头记录了山民们参与庭审的一系列精彩瞬间。目前,虽然 “巡回审判”结果还没有出来,但从这和谐有序的庭审氛围中,我们已经能够感受到村民们没有了当初的那种愤怒,更多的是喜悦!
据该案审判长,荆关法庭庭长王葆兴介绍,我们通过“巡回法庭”进行现场审理,目的就是要增强村民们法律意识,对那些借林权制度改革之机,以投机取巧行为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