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南召加大惩治失信行为力度 个人诚信文明单位评选挂钩

发布时间:2018-05-22 08:54:41


    本报讯 (记者张萌萌 通讯员曹逢春)南召县加大惩治失信力度,经南召县文明委、南召县法院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南召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工作人员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不得参加文明单位评选。

    根据该县文明委与法院联席会议通过的意见,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将以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南召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工作人员、职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不得参加文明单位评选,已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视其情节予以处理,受到处理的文明单位,停发该单位文明奖。南召县域内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不得参加文明村(社区)评选,已获得文明村(社区)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南召县各类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加文明家庭、道德模范、好人榜等弘扬良好社会风尚活动的评选,已获得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

    根据《意见》要求,南召县文明委与南召县法院将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定期相互通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荣誉称号和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荣誉称号申报时,南召县文明办将函请南召县法院出具关于申报单位或个人是否失信被执行情况审核意见。南召县法院将已获得相关荣誉称号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及时向县文明委建议撤销该单位、组织或个人的相关荣誉称号。

文章出处:5月22日《南阳日报》第A5版:法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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